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再进城落户1300万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无论是农民工市民化还是农村贫困人口市民化进程都有望再提速。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7月19日消息,发改委日前组织召开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措施工作会议,与会人员就“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并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而作为农业转移人口的另一主要部分,农民工市民化工作进展也在加快。不少地方近日陆续印发《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如山西省提出,今年将以加快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着力促进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等。
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关博指出,随着户籍改革深化,各地积极放宽落户限制,拓展落户方式。1300万新落户人员中包括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技能人才、长期稳定居住就业人员、投靠亲友落户等,其中相当比例为农业转移就业人口。
不过关博也表示,由于转移就业人口经济地位和生活期望发生分化,部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意愿并不强。部分公共服务附着于户籍制度之上,造成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公共服务获得机会方面依然有一定差异。此外,部分一线城市公共服务承载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口流入对教育、医疗等重要公共服务资源承载提出了一定挑战。
“随着社保制度的异地转续衔接、异地使用逐渐铺开,社保对于农民工市民化的阻碍逐渐减弱。”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婧芳表示,不过,较高的参保比例,提高了参保难度,农民工参加职工类养老、医疗保险的比例偏低。而市民化的关键因素是户籍制度,要使公共服务的供给尽可能不受户籍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发展研究所贫困与福祉研究室副主任杨穗认为,要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积极性,除了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和社保的均衡化发展,解决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也要合理维护他们在农村的既有权益,包括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通过科学的退出机制引导他们自愿有偿转让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