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召开的南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命和决定刘洪建同志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刘洪建,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福建福鼎人,1993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委副书记、南平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简历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