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决定:
刘超同志任中共绵阳市委书记。
刘超同志简历
刘 超,男,汉族,1971年11月生,辽宁阜新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市长。
1989.09━1993.0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07━1994.07 公安部干部(其间:1993.09-1994.07在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实习锻炼)
1994.07━2000.10 公安部户政管理局、治安管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
(其间:2000.01-2000.10借调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四处工作)
2000.10━2002.12 国务院办公厅副处级干部
(1998.09-2001.07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2.12━2005.12 国务院办公厅正处级干部
2005.12━2007.08 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干部
2007.08━2009.07 中央办公厅副局级干部
(2006.09-2009.06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9.07━2009.07 中央办公厅正局级干部
2009.07━2011.09 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挂职)
2011.09━2012.03 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
2012.03━2012.11 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2012.11━2013.03 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成都天府新区筹备组组长
2013.03━2015.03 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成都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5.03━2015.07 四川省绵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5.07━2017.12 四川省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12━2018.06 四川省绵阳市委副书记(主持市委工作)、市长
2018.06━ 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市长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十一届四川省委委员,十二届、十三届四川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