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司法作风无小事
时间:2011-06-01 09:49:08
来源:人民网
在老百姓眼中,法官不是一般的公务员,他们往往对法官素质和品格寄予很高期望。社会看法院、群众看法官,往往就是看他们的行为举止,看他们对公众的态度,看他们办事认真不认真、热情不热情、负责不负责
在执法办案中体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人民群众对于自己的诉求,当然想要获得公正的判决,“讨个说法”,他们不仅要求有效实现权益、真正解决问题,而且对司法程序、司法行为、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作风等各方面都极为关注;他们不仅用法律标准去评判审判结果,而且用社会道德、民俗习惯去加以评判。各级人民法院要因应这些方面的新情况,高度重视“第一信号”,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法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担负重要使命的特殊职业群体。在老百姓眼中,法官不是一般的公务员,他们往往对法官素质和品格寄予很高期望。司法作风无小事。社会看法院、群众看法官,往往就是看他们的行为举止,看他们对公众的态度,看他们办事认真不认真、热情不热情、负责不负责。群众到法院来办事,法官的一个笑容、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都可能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好媒介,都可能给群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和对法官良好形象的记忆。
新时期司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增进群众感情,大力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从根本上讲,还是要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在执法办案中,要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蕴含的精神,更多地为群众着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走出一条“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新路子,做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日前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