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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大棚岂能变身私家庄园
时间:2018-06-04 11:40:54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杨玉龙 
       500平米私家庄园,在北京只需十几万一套,不仅能住人,还能种菜、烧烤、垂钓,打造都市人的田园梦想,这样诱人的广告短信相信很多人都收到过。其实,所谓的私家庄园就是农业大棚内建设“大棚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大棚内建设“大棚房”行为,属于破坏耕地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6月2日央视网)

  在城市的边缘能够拥有自己的私家庄园,的确是很多人的梦想。而在高房价的当下,十几万一套的“私家庄园”更是能够蛊惑人心。按照中介人士的介绍,一套这样的“毛坯房”20年的租赁价格为17万,签订合同后,租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任意装修,如果嫌配房小,还可以在大棚里做文章等等。更无疑切中了人们的现实需求。

  不过,这样的“庄园”却是不合规矩的。比如,2014年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大棚变身私家庄园属于破坏耕地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

  农业大棚缘何会变身私家庄园?一则与项目开发者的“精明”不无关系。比如,瞄准了政策漏洞,很多大棚不仅吃租金,而且还以设施农业的名义申请政府部门的政策补贴,如此一来是“两头吃”,却侵害了国家利益;二则与监管失察不无关系,此类问题仅靠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发威不够,基层政府也须履行好监管职责,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再者,农业大棚变身私家庄园屡禁难止的背后,与农民的“守土有责”意识淡漠有一定关系。诚如新华社的一篇报道,如果农民自己种菜,一座大棚辛苦一年可能收入也达不一万元,而一栋“大棚房”的销售收入动辄十几万元,抵得上辛苦劳作十数年。作为“操盘手”的开发者,也就靠此忽悠农民,大发违规财。

  对农业大棚变身私家庄园的做法不能纵容,一方面亟待执法力度再大些,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仅要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状,而且违法破坏耕地情形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须让违规者吃苦头;另一方面日常监管力度再大些,比如,加强航拍频率发现问题及时介入处置,地方政府加强督查确保设施农用地不改变用途等等。

  同样,对于消费者而言也应该加强警觉,这些“大棚房”属于违法之物,倘若认定了“大棚房”这份“靠不住的实惠”,自己的权益终归得不到保障。诚如专家所言,将来一旦被查处,当事人的投资与合同中间交的钱,就会全打水漂了。因此,对这些“大棚房”就须谨慎迷恋,切忌听信商家的片面之词,还应多些法律与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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