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16岁的广州学生陈逸华为反对地铁统一化翻新而在街头“举牌”,数百公里外的长沙,82岁的原市委副书记朱尚同,也在用另一种方式“举牌”——由他撰写的一封批评长沙“优化市区环境”活动出现“劳民伤财”情况的信,引起多方关注。
两件事中,当事人身份各异,关注事件不同,但又何其相似——这一老一小公开表示,想“尽一个公民的责任”。无论其意见能否代表大部分人,表达方式是否让人“始料不及”,两起本不相关的个体行为,却让我们欣喜地看到,公民在积极地参与社会管理。
“举牌”的后续反应,同样能证明多方的积极态度。陈逸华感谢社会、学校、家庭创造的“自由度”,朱尚同也直言“没啥紧张的”——他坚信政府有接受公民公开批评的胸怀。另一方面,广州地铁公司虽然对陈逸华的想法最初不予理睬,但后来力推事态向良性转化,也为自身形象赢得了加分。
能善待“举牌”、不避问题,确是一种雅量。特别是,相较那些对待问题能捂则捂、能压则压,对提意见者习惯打棍子、抓辫子、扣帽子的地方和部门来说,尤显可贵。
与过去相比,今天的人们,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明显提高,对政府决策的监督意识大为增强,意见与诉求的表达方式也日趋多样……社会管理环境的深刻变化,需要我们时常自问,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更进一步说,如何善待、善用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切实做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近年来,“公众参与”热情的积极释放,让我们从中感悟到一个道理:听取不同声音,对于推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大有益处;善待不同意见,是各级领导干部必备的素养。
地铁翻新方案的修改,固然让人感佩高中生的意见价值,但退一步说,就算建议不可取,“举牌哥”没有受到被呵斥驱赶的“处分”,没有获得不予理睬的“待遇”;相反,却受邀和相关管理部门共同讨论。相信小小少年和他的“力挺”者们,即使依旧“保留意见”,也会放下牌子,尊重符合更多人利益的选择——这样的结果,又何尝不是好事。
朱尚同老人的“举牌”还在“进行中”。他批评的问题更复杂,即便是当事社区居民也观点不一。但无论最终走向如何,相关部门应该坚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在交流互动中形成共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决策科学,最大程度地凝聚社会力量。(吴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