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15 11:22:16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西流
住建部日前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指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未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5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众所周知,建筑行业的工人,也是最需要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务工群体。一方面,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素质堪忧,而人员素质事关工程质量和安全;另一方面,建筑行业也是工资的“重灾区”。而实行实名制后,既可以对建筑工人实行资质管理,又可以保证建筑工人的工资由银行实名代发,有效遏制工资拖欠现象。
事实上,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此前已有先例。早在2011年4月,天津便开始对建筑工人实行了实名制管理,全市建筑业工人达80万人,实名制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2012年7月,北京对建筑业工人实施实名制管理,构建适应新时期建筑业特点的作业人员培训体系,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解决建筑工人养老问题,形成相对稳定的建筑产业骨干工人队伍。
可见,建筑工人实名制,明显释放出了保障基本权益的善意。有关部门通过实名制和信息化管理,探索建筑工人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尤其是争取在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有所突破;同时,加大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务费结算纠纷调解机制,保证建筑工人劳务费不拖欠。更重要的是,利用实名制对建筑工人进行技术和安全培训。
然而,建筑工人实名制,需承载更多权益保障。换言之,建筑工人实名制,应成为消除城乡差别、体现社会公平的城市标签,承载更多的城市福利与人文关怀。比如,将建筑工人实名制,与落户、就业、就学、住房、养老、医保等重要城市福利和社会保障挂钩,使其成为享受公共服务的必要条件;特别是,要将外来人口与城市居民同等对待,不歧视,多关爱,让他们分享城市公共福利和发展成果,从实名制中真正得到实惠。进而,使公民拥有理想化的迁徒自由,走到哪里,就能在哪儿自由定居,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从制度上给他们以心理认同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