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是典型的农业大市,属于经济社会相对落后地区,这就决定了统筹城乡发展的主体是农民。农民在政府积极鼓励、引导下,通过转变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实现职业非农化、生活市民化、思想现代化,达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
德州将推进城乡一体化细分为三条路径:一是农民工市民化,即:转移到大中城市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融入城市,成为市民;二是推进城市化,即:加快发展小城镇,吸纳部分农民就业、居住和生活;三是新农村建设,即通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减少村庄数量,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实现农村社区化、农民就地城市化。
在这三条路径中,该市将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关键和核心,经过不断探索,建立起了一套自下而上的发展道路。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德州市政府坚持“以民为本”的指导思想:
了解民情,深入研究,尊重民意,因地制宜。
深入基层,了解民意,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社区建设。通过与基层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的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确定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建设农村社区的目的意义和政策,使村民充分了解到合村的好处,从而达到村民意识的转变。针对各村实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强制拆迁,发挥试点的示范性效用,引导农民逐步迁建社区。
政策配套,让利于民,关注民生。
想法设法调动农民积极性,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帮助群众解决好社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政策配套,发挥财政扶支持作用,针对拆迁补助予以详细的政策制定,确保村民满意;对于农户建房贷款给予优惠,降低农民建新居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同时积极整合资源,将政策性项目、资金集中用于社区建设。腾空之后的用地,根据城乡各自特点,发挥优势,为村民提供新的就业从业等发展机会,扩大收入来源,增加农民收入,提供“造血”细胞,使村民收入有“源”可依,形成长效机制,安定民心。
强化服务,落实到位,保障农民权利,保护农村文化。
强化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民的权利。成立专门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村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问责制度,权利责任划分到人,严格把好社区住房建设质量关,保证各社区建设的安全有序推进,确保群众住上“满意房”,“放心房”。社区建成以后,在管理上,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服务体系建设,集中为群众提供计生、民政、就业治安、医疗等服务,让群众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保证村民的各项权利。此外,结合原有村庄特点、村民生活及民族风俗习惯等,因地制宜,最大限度的保留村名等特色的原有村落文化。
通过一年多的农村社区改革建设,德州市行政村由原来的8319个减少到3123个行政社区(村),其中全市合并后的3123个行政社区(村)规划为1579个并建社区,社区(村)平均人口由合并前的526人增加到1400多人;其中781个已开工建设,涉及村民15万户,已建成楼户888万平方米,完成搬迁安置2.8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