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6年01月0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搜索
首页
新闻
视点
专题
案例库
图片库
城市化率
专栏
媒体关注
城市化百科
委员会动态
城市化委员会
城市化杂志
城市化研讨会
城市化论坛
城市化峰会
城市化研究工程
当前位置 >
首页
>
案例库内容
>
德州内容
>
首创“五不变一不降低”原则
首创“五不变一不降低”原则
时间:2011-05-21 13:45:06 来源:城市化委员会 作者:蔡义鸿
首创“五不变一不降低”原则。为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德州市在试点乡镇首先试行了“五不变一不降低”政策(村庄规模调整后,原行政村、组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行政村的各项承包、租赁合同及合理优惠政策不变;原村级资产、债权债务不变;原自然村村名不变;原行政村村民的福利待遇不变;原退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不降低),有效破解了村干部安置、债务处理、新村宅基三大难题。
上一篇 农村社区整合不搞“一刀切”
下一篇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建设农村新社区
相关新闻
24h排行
周排行
月排行
人物专栏
More>>
薛志峰:唯绿科技建筑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戴俭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
肖劲 远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
德尼斯·岚明 法国岚明建筑设计事务所董事长
大卫·格林伯格(DAVID):美国知名的生态建筑和城市设计专家
江智超:台湾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广东地区志工领队
宋孝春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第一暖通空调设计研究室主任
胡存智: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自然资源部原副部长
张章笋 北京国瑞兴业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南国良: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东方畅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京ICP备08102257号
|
京ICP证11005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