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日前,城市化委员会专家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在聊中西文化的世界观比较时,着重指出了中国和西方在对民族关系问题的处理原则上的不同。他认为,中国有一个传统,就是既要维护自己民族的独立,又不向外武力扩张;对于其他民族的侵犯,在采取防御自卫措施的同时,利用道德的教化去“协和万邦”。这是中国爱好和平、反对侵略的优良传统,与西方民族主张征服、压迫别的民族截然不同。
全文如下:
中西文化的基本差异还表现在对民族关系问题的处理原则上,中国的原则是亲仁善邻、协和万邦、顺俗施化、以德怀远,西方民族的原则是以武力征服天下。
中国有一个传统,就是既要维护自己民族的独立,又不向外武力扩张;对于其他民族的侵犯,在采取防御自卫措施的同时,利用道德的教化去“协和万邦”。这是中国爱好和平、反对侵略的优良传统。西方在民族方面讲究对立和斗争,许多思想家主张用征服其他民族的办法解决民族冲突,甚至实现统治世界,这种主张常常被当权的统治阶级采纳并付诸行动,这就是“征服天下”。中西文化的这一差异,早已被人们注意到。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明代万历年间来华,见到明朝的军备,认为那是他所见到过的世界上数量最庞大、装备最精良的军队,但令他惊奇的是,这支军队完全是防御性的,中国人没有想到过要用这支军队侵略别国。20世纪20年代,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来中国讲学时曾说过,中国是爱好和平的,不像西方人那样好勇斗狠。李大钊和陈独秀也认为中西差异在“一为安息的,一为战争的”。
西方民族发展的历史,充满了种族对立、相互征服。早在古代,希腊、罗马和侵入西欧的日耳曼人都以征服其他种族开国,都有武士阶级。当时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为奴隶制辩护时,着重强调希腊人与野蛮人的对立,所谓野蛮人,即非希腊人。他认为,奴隶制是必要的而且是完全自然的,野蛮人和奴隶是同一概念,希腊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应该成为奴隶,相反,野蛮人天生注定就是奴隶。对外族人的歧视是希腊人掠夺奴隶、土地、财富,不断向外侵略扩张的心理动力。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不仅为他们征服天下的行为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且为他们的扩张进行辩护,集中体现了西方民族的好战天性。
不仅种族差异带来征服战争,宗教信仰不同的国家也彼此对立,时常发生宗教之战。罗马帝国后期的基督教思想家奥古斯丁把全人类分为选民和非选民,即注定得救的人和注定灭亡的人。他还歧视反对正统教义的教派,认为异教徒是注定灭亡的人,应该采取残酷的手段去征服。这种神权论风靡一时,是基督教各族向异教各族进行侵略扩张的理论根据,十字军东征就是一著名事例。
近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教会势力的削弱,欧洲各国国王在市民阶级的支持下,一方面镇压封建贵族、结束封建割据状态,形成了有统一法律、统一关税和国内市场的君主集权民族国家;另一方面与教皇和教会作斗争,摆脱他们的控制。英﹑法﹑德、意等国先后建立了民族国家,形成了一个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状态的共同体。
欧洲各族建立国家后,积极发展生产力,科技飞速进步,特别是军事武器和航海技术。他们为了寻找黄金,扩大贸易市场,疯狂对外扩张。于是他们发现了美洲大陆,抢掠非洲黑人并卖为奴隶,出现了殖民大战。英国曾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国,号称“日不落大帝国”,亚洲、非洲、美洲大片地区被其征服,成为它的殖民地。这是西方民族征服天下的有力佐证。
与他们的行为互相促进的是,西方人历来崇拜勇猛善战的大征服者,古代的恺撒大帝和后来的拿破仑·波拿巴都是他们崇拜的偶像。
总之,一方面保持自己民族的独立和自由,另一方面又主张征服、压迫别的民族,是西方民族的重要特点。
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作为主体民族的汉族,也不是由哪个单一部落发展而来的,而是历史上融合、同化了许多其他民族而形成的。在中国历史上,处理境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及与周边民族之间的关系,都一直依据着“协和万邦”的原则,就是以道德修养和教化为本,以治理好自己的家园为前提,并以此去感化其他的邦国,使各国都团结起来,实现“协和万邦”的理想。用儒家常用的话来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西周初年,周王为了安抚殷商遗民,满足其宗族感情的需要,一方面封纣王之子禄父于殷商故地,以奉商之宗祀;一方面录用殷商贵族,让他们“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左传·定公四年》)。在戎族地区,则一面通过分封子弟的方式在那里建立据点,一面通过册封各部落和原有邦国的方式将诸部落、邦国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这种顺俗施化的统治方式对华夏族与蛮夷戎狄族在以后的数百年间逐渐同化、融合起了很大的作用。
西汉时匈奴呼韩邪单于请求朝见,在讨论朝见礼仪时,萧望之主张,对态度反复无常的境外民族,宽大为怀,给以优待,以保护其友好交往的积极性。汉宣帝采纳了萧望之的建议,表明这种“抚和”政策是中国人的共识,符合中国人的心理要求。
实力强大的唐朝,也很少主动向外扩张,即使有一些热衷于开边拓土的帝王向外进行侵略,他们也往往得不到社会舆论的支持而归于失败。而且唐朝对于境内各少数民族采取“顺俗施化”的政策,一般不改变其生产方式、社会制度和风俗习惯,多用加封各族首领为都督、刺史的形式,让他们继续统辖本族。在经济上基本不征赋税,并时常给各族贵族大量赏赐。这种政策,早在殷周和汉代即有先例,并为历代统治者所实行。如明代实行“内安诸夏,外托四夷,一视同仁,咸期生遂”的政策,对元朝灭亡后留在境内的蒙古人、色目人给以与汉人无差别的待遇,对在元代进入中国版图的各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土官与汉官参治”的办法,“顺俗施化,因人受政”。
当然,汉民族的“顺俗施化”政策和“协和万邦”的理想并不表明民族之间没有冲突,事实上汉族和其他民族的矛盾一直都没有间断,特别是中原地区从事农业的诸民族(主要是汉族)与西北草原地区从事畜牧业的诸民族之间,矛盾重重而又相互依存。因为游牧民族离不开农业民族的丝、茶、盐、铁,农业民族也需要游牧民族的牛、马、皮、毛。而西北地区自然条件比中原地区恶劣,又使游牧民族时常大举南下,凭借骁勇善战袭扰和入侵中原地区,民族间的矛盾由此加剧,时常兵戎相见。但不论是实力强大的汉唐,还是渐趋文弱的宋明,以汉族为主的中原农业民族对西北草原地区游牧民族大多采取防御政策,长城便是这一政策的生动体现。
汉民族极其珍视本民族的独立和文化传统,对境外民族的侵犯进行英勇顽强的抵抗,这是汉民族的传家宝。在独立自主的条件下,一方面注意坚决抵抗外族的武装侵略,另一方面采用“怀柔”、“抚和”政策,如和亲、会盟、开放“互市”、赠送大量布帛丝茶等,以实现“协和万邦”的理想。
中国“协和万邦”的民族原则,并非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它是中国以“和合”为精髓的文化思想的体现,并与“和合”文化思想相互影响。中国历史上有武士而无武士阶级,自汉以来国家实行文官制;而且中国人较少宗教偏见,一般人对不同教派常常用“都是劝人为善”的话等量齐观,同一人而信奉儒、释、道三教者不可胜数,历史上未发生过宗教之战。在中国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儒家不主张武力争夺,强调道德修养,“君子动口不动手”;另一支道家思想,主张回归自然,相安无事,视精兵良将为不祥之物;佛教是绝对反对杀生的,哪怕是一只小狗,更何况杀人、打仗了。这种对和平的热爱从上层社会到普通百姓,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整个民族的良好自觉。在中国,秦皇汉武的功业被认为是穷兵黩武,诗歌散文中涉及战争的十有八九持反对态度,中国人崇拜的是德高望重的仁者。传统教化影响塑造着中国人的气质,在民族政策上表现为“协和万邦”。
当然,“协和万邦”的原则是以中国人的民族理论为基础的。传统的用来表示民族区别的用语是“华夏与夷狄”,认为华夷之别是文化高低之别,特别是有无道德礼教之别,而根本不是种族本身的区别,所以,道德文化高于夷狄各族的华夏族,自认为有责任、有能力教化他们。只要各民族间语言、文化、生产生活方式方面的差异消失了,疆域界限消失了,民族差异也就消失了,夷狄的道德礼教也提高了。对夷狄各族,华夏族的天子、群臣就用道德修养法去感化他们,实现“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平”。
综上所述,中国和西方民族都有强烈的民族意识,自觉认识到本民族与其他民族的不同。但西方民族认为民族的差异是民族本身的差异,这种差异是教育改变不了的,要取消差异,只有凭借实力,实行武力征服;中国却与此不同,中国认为民族差异是文化的差异,通过道德教化能够消灭差异,所以在保证独立自主的条件下,应施展文化同化效力,实现“协和万邦”的理想。当然,为征服天下而进行的战争,带来了种族的混合和居民迁徙,使起于叙利亚地区的犹太基督教、古巴比伦人的几何历法、印度民间故事和算术医学,与希腊罗马文化相互影响交流,最终形成了一个无中心的多元混合的自由开放式的文化环境。为协和万邦而开展的“抚和”教化活动,其实质是文化高发展的中心民族向低发展地区普及自己的文化,并且同化和吸收边地民族文化,最终形成了以一个在文化上处于优势地位的民族为中心同四周低发展民族之间的交流和混合,这是一个有中心的一元封闭式的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