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整体治理结构中,县级政权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其权力配置和运行质量,一直受到中央高度关注。
针对近年来县级政权尤其是在县委书记身上屡屡发生腐败案件,2009年3月,由中纪委、中组部主导推动,在江苏省睢宁县、河北省成安县、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等三地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在充分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11月,经中央批准,决定试点工作推广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县一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和运行机制。
规范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创造条件让权力在聚光灯下运行。在县级进行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表明中国共产党正积极致力于深化和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党员群众对此充满期待。
让县委权力告别“朦胧美”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首先要求祛除权力的神秘感、封闭性,厘清权力事项,公布权力清单,还权力真相于党员群众。无论是中央确定的试点地区,还是各省(区、市)自己确定的试点县(市、区),这一步都迈得很坚定。
“‘自我削权’是我们做的第一件事,从限制、规范县委书记权力入手,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近3年来努力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的江苏省睢宁县县委书记王天琦说。在这一思路下,睢宁县出台《对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重大资金使用实行议决权和否决权分离的意见》,建立了议决权和否决权分离制衡的制度。政府常务会有议决权,县委常委会有否决权,相互限制又相互协调,有效地限制了不当用权。
“我的权力事项有多少,现在自己清楚了,党员群众也清楚了。”王天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