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8 11:59:11
来源:东方网 作者:江德斌
“当前迫切需要在制度上完善细化限塑令,在实践层面上增强其执行力、强制力。”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呼吁。他认为,解决新行业产生“塑料垃圾”过多过滥问题已刻不容缓,应尽快将快递包装袋、塑料餐盒等纳入“限塑令”的限制范围,防止造成监管盲区。(3月6日《法制日报》)
“限塑令”实施已近十年之久,呈现出虎头蛇尾的过程,如今各地对市场不再进行督查,“限塑令”名存实亡,且已然沦为“卖塑令”,商家以此为借口对塑料袋进行收费。而且,旧问题没有解决掉,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快递包装袋、塑料餐盒的污染问题,令治污压力陡然增加,对“限塑令”范围进行扩容,加强“限塑令”执行力度,防范白色污染扩大化,亦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每天塑料袋使用量高达30亿个,全年使用塑料袋重量在680万吨,其中以塑料购物袋为主。近年来,随着快递、外卖等新兴行业迅猛发展,塑料包装使用量亦非常可观。有媒体统计,国内互联网订餐平台一天使用的塑料餐盒量约达4000万个,快递行业一年需要120亿个塑料袋、247亿米的封箱胶带,其中绝大多数是不可降解的,回收率非常低,只能废弃掉或者焚烧,环境污染压力很大。
从治理白色污染的角度看,确实有必要将快递包装袋、塑料餐盒等纳入“限塑令”,并鼓励使用环保包装,降低不可降解塑料包装的使用量,提高塑料包装的回收利用率,从而将白色污染降低到最小化。“限塑令”目的是减少塑料包装使用量,倡导环保理念。那么,不妨按照环保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将“限塑令”的执行侧重点,放在回收环节上。
目前,全球只有14%的塑料包装得到回收,而最终被有效回收的只有10%,绝大部分都被弃置掉,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亦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塑料包装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其属于石化类产品,本身有回收再利用的价值,可以生产为汽柴油、塑料颗粒等进行循环利用。因此,在塑料包装尚无完美替代品之前,应把主要精力用于回收环节,利用税收杠杆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以提高回收利用率,实现变废为宝。
从社会经济和科技历史发展来看,每一次重大社会变革都离不开技术进步,“限塑令”也应聚焦于科技,支持企业积极投入研发,通过技术革新,发展物美价廉的替代品,鼓励从业者和消费者使用可降解塑料包装、绿色可回收包装等,发展智能化供应链等。比如,部分快递公司在试点“共享快递盒”,可以循环多次使用,也有外卖平台在推行可降解塑料袋,都是积极的环保举措,应给予政策性鼓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