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最新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具体情况如下:
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应 勇 市长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周 波 常务副市长
分管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编制、科技、国资管理、统计、口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人口综合管理、能源建设、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翁铁慧 副市长
分管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医保、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涉台事务、侨务、妇儿委等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
时光辉 副市长
分管城乡建设和管理、住房、国土资源、水务、交通港口、绿化市容、城乡规划、环保、民防、抗震、信访等工作。
吴 清 副市长
分管工业、信息化、商务、外资外贸、金融、安全生产、电力生产等工作。
许昆林 副市长
分管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工商、质监、市场监管、物价、民族与宗教、外事(友协)、涉港澳事务等工作。
彭沉雷 副市长
分管农业、人力资源、社保、民政、合作交流、区政、行政学院、人民武装等工作。联系工、青、妇、残联群众团体和部队。
陈 群 副市长
分管体育、旅游、知识产权、文史、参事、档案等工作。
龚道安 副市长
兼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等工作。联系市委政法委。(记者姚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