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加快城市管理转型升级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实施意见》明确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郴州市城镇人口将达320万,城镇化率达58%,市中心城区人口达75万,形成“两城六组团”的空间结构,大十字城镇群形成“一心两廊、四极多点”的城镇空间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改进规划方法,重点推进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和城市建设空间坐标协同相容。推进“阳光规划”,建立由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协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修改中的重大事项。加强批后监管,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
《实施意见》明确,优化郴州市城市路网结构。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含主次干路、支路在内的平均路网密度达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15%。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到2020年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分担率达30%、县市区达20%。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整合利用停车资源,科学合理建设地下、地面和立体停车设施。
《实施意见》强调,强化污水和大气治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0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垃圾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大十字城镇群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5%,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达80%。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开展城市内涝、干旱情况普查,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逐步实施绿色屋顶或屋顶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