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国的“防灾减灾日”,正是因为三年前今日的汶川八级强震,促成了这个日子的设立。三年后,中国政府向世界交出了这场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答卷,三年来,在重建中,在应对新的自然灾害中,这个国家在不断积累经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而经历了巨灾的这片土地,也在走过艰难历程后,谋划着振兴之路。
官方交出重建答卷
在汶川地震三周年之际,中国政府向世界交出了一份答卷:
截至今年4月底,汶川震灾区41130个国家重建项目中近95%已经完工,累计投资8851亿元。预计今年9月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颁布3周年时,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将全面完成。
四川、甘肃、陕西已建成农房190.85万户、城镇住房28.83万户,建成学校3839所、各类医疗卫生和康复机构2169个,建成各类基础设施项目5000多个,“三川两镇”等一批遭重创的县镇村庄以全新的面貌再现。三省51个重灾县区在重建中优先完成城乡住房、学校医院、公共基础设施后,其他各专项规划任务也已进入到收尾阶段。
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国务院同年9月印发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在三省51个重灾县区、13万多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面启动了恢复重建工作。
同年,中央在安排3026亿元中央财政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的同时,决定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北京、广东、上海等19个对口支援省市动员大量财力、物力、人力、智力资源,倾力支援灾后恢复重建。目前,19个省市共实施对口支援项目4121个,安排对口支援资金843亿元。到2010年9月底,对口支援省市直接承担的恢复重建项目已基本完成,并普遍与受援地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
中国总理温家宝日前将汶川重建的成绩总结了五个方面: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大幅度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产业发展实现再生性跨越、精神家园得到了同步重建。
恢复重建首重民生
“5·12”汶川特大地震过去三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已基本完成,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超过灾前。在这三年时间里,“民生”成为恢复重建工作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
从2008年6月开始,四川省就着手使临时生活救助与低保实现制度对接。到当年12月,8.2万城市居民被纳入城市低保,55.6万人被纳入农村低保。据统计,2008年到2010年,四川全省共采购和接收捐赠棉被714.6万床,棉衣裤643.4万套,取暖用品79.2万件。三年时间内,中央和省两级下拨灾区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近750亿元。
在恢复重建的工作中,四川省政府着眼解决灾区群众最紧迫、最急需、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切实把保障改善民生摆在首要位置:及时出台住房重建政策意见,落实农房重建补助政策,加快推及学校、医院、文化、广电、体育、社会福利和精神家园等民生项目重建;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因灾失地和家庭特别困难的群众;实施扶贫帮困措施,保障重灾区数万户困难群众生活。
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曾表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灾区最漂亮的是民居,最安全的是学校,最现代的是医院,最满意的是百姓”。而新北川中学的重建融合了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一个前所未有的最棒的设计团队”,设计方案前后进行了12次论证,建筑不仅融合了羌族白石崇拜等特色,其抗震强度更是高达8级。
灾区的恢复重建,不仅仅在百姓安居上重视民生,同时,也为生命的重建点燃了一盏盏希望的明灯。
据四川省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汶川地震中失去子女的独生子女家庭有8000多个。2008年7月2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四川省数以万计在地震中失去孩子或有子女伤残的父母都可以养育新的生命。据统计,截至2011年3月底,已有3761名妇女怀孕,2864名婴儿健康出生。三年来,震后新生命的降生让灾区众多家庭逐渐走出阴霾,走向希望。
重建大考彰显政府执政理念嬗变
“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被认为是灾后重建的世界性难题,其重建范围之广、难度之大,为世界瞩目。
如果说抗震救灾是对政府抵御风险能力的检验,那么灾后重建则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更大考验。分析指出,3年灾后重建过程提高了政府部门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公权力行使开放性和透明度的提高让每一个身在其中的社会成员都得以参与重建过程,也因此避免了决策的盲目和随意。
执政理念的变化,首先体现在前瞻、明晰的重建规划。政府迅速成立了灾后重建组和规划组,震后仅5个月,就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四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了43个行业规划、51个重灾县(市、区)实施规划以及88个一般受灾县(市、区)项目规划,形成了清晰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体系。
其二,这种执政理念变化还体现在对依法行政的强调,重建带来许多全新的法律和政策问题,也对执政者制度建设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官方相继制定出台了《防震减灾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等法规制度,及时将重建纳入法制轨道。同时,自2009年起,中国将每年5月12日的汶川特大地震纪念日确定为“防灾减灾日”。
其三,面对数以万计的重建项目,以万亿计的重建资金,政府在重建过程中大力推进各领域的阳光监督。为强化效能监察,官方专门出台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效能问责规定》,同时,对一些涉及专业领域的复杂案件进行重点查办,灾后重建以来四川查处相关违纪违法人员54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60余人,其中厅级干部占11%,县处级干部占19%。
汶川地震距今已满三年,然而它带给人们的伤痛远未修复。抓住民生根本、解决社会最突出的矛盾,是本届政府执政理念的重点。在汶川地震中取得的救灾重建经验,正被广泛应用于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后重建中,这对提高一个国家整体的抵御风险能力、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都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