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说到这个话题,户籍制度又一如既往成为千夫所指,一时间公平、正义、自由迁徙权等等大词儿又满天飞。笔者绝对认同这些概念,但总说概念难免流于纸上谈兵,不如务实一点想想户籍之外的路数。
先不说户籍,先来看看当年另外一个不公平待遇的载体——粮本。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对一部分进城打工的农民,采取一种“转人不转粮”的临时性户口政策,也就是说,鉴于粮食供求形势偏紧,你即使落了户,也没有“皇粮”可吃,而需要“自理口粮”,也就是自己解决粮食问题,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国发〔1984〕141号文件)规定的《自理口粮户口簿》。
公平吗?当然不公平。怎么解决呢,反正不是靠舆论攻势强行压地方政府为公平计统一发城市粮本,而是靠粮食问题的总体解决,即挥别统购统销,实现总量无虞前提下的市场化供应。等大家都不靠粮本买粮的时候,公平问题也就水到渠成解决了。
同理,在与户籍挂钩的公共产品无法充足供应的时候,天天呼吁放开户籍意义有限。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专委会委员马力测算,我国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相差33万元,一般大城市福利50万以上,中小城市为十几万。
这中间巨大的差距意味着每增加一名城市人口,地方财政就多一份巨大的支出。当然人们可以说来的都是客,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也能带来消费等等。但对地方官员而言,财政支出那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当下的,经济贡献和消费拉动,那是无法量化为政绩的,是长期因素。如何权衡两者,他们心里都有一本明账。
这么说自然不是为永不放开户籍找借口,而是说城镇化是一系列事件,户籍制度只是诸多变量中的一个,配套问题不解决,靠放开户籍单兵突进难以奏效。
“淡化户籍权利功能”自然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但其前提是权利与户籍的脱钩,而脱钩的前提则有两个:一是大中小城市乃至新农村的居民福利水平大体扯平,人们不必扎堆去大城市乃至特大城市;二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供给,不必由官家独揽,放开民间办学、办医乃至办廉租房,以保障供给的充分和可持续性。
等到城乡差别大体消弭,且人们不再凭户籍去上学买房寻医问药之时,则不用高唱放开户籍,而人们自然会把户口本当作粮票一样的历史文物来保留。
(作者系北京资深财经媒体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