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山西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任命:梁晓旭为大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梁晓旭代理大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接受朱晓东辞去大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请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另据大同市纪委监委网站“领导机构”页面更新显示,梁晓旭日前已任大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朱晓东已任忻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书记。
梁晓旭简历
梁晓旭,男,汉族,1971年4月生,山西偏关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教育学、法学学士学位,法律硕士。
1990年9月,山西大学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4年8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干部(其间:1994.11—1995.08神池县扶贫);
1995年8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书记员;
1999年7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2002年7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其间:2002.08—2004.01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2004.06获得山西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2006年3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2006年6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
2006年9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检察员;
2009年4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处长、检察员;
2010年5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检察员;
2014年9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处处长、检察员;
2016年2月,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7年1月,山西省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7年4月,山西省纪委副厅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第一执纪审查(调查)室主任〕;
2017年11月,中共大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7年12月,中共大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