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莉指出,“送转股”本身是公司根据自身状况实施的自主行为。但是,部分公司将“高送转”作为掩护限售股解禁、大股东减持出逃的工具,并常常伴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对此需要从严监管。(12月2日《证券时报》)
高莉是证监会的新闻发言人之一,她在本月1日下午证监会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所做的上述表示,立即成了各大财经媒体的头条。
的确,每到年底,“高送转”都是资本市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所谓“高送转”也就是大比例向股东派发红股或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虽然如高莉所言,“(高送转)是对股权内部结构的调整,对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业绩以及未来发展均没有实质性影响”,但上市公司总是宣称对公司未来发展有信心,业绩能跟上股本扩张,是为了做大做强。这其中,也确有极少数公司在股本扩张后做大做强了,但绝大多数的“高送转”公司,玩的是股本拆细的游戏。将“高送转”作为“利好”,拉高股价,掩护原始股东出逃。
可以说,证监会严管“高送转”出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实招,但是,要真正稳定资本市场,让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不仅要严管“高送转”,更要抓住扰乱资本市场的限售股和大股东的非理性减持。
如今新股发行上市后,原来成本在一元钱左右的原始股东,占总股本比例5%以下的小股东(俗称小非),一年即可解禁上市,持股比例5%以上的大股东(俗称大非),3年后每年可减持25%,即4年可以卖光。很多上市公司,“小非”又往往是“大非”的亲朋好友关系户,所以,上市一年后,很多公司就利用“高送转”或者出其他“利好”拉高股价掩护“小非”减持,3年后,再利用重组等“利好”,甚至虚构业绩等手段,掩护“大非”出逃。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花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于原始股东的价格买的新股,最后被跌得一地鸡毛,这样的“惨况”在股市上比比皆是。
大小非减持后一夜暴富,进一步加大了贫富差距,一些“大非”通过上市减持股票,几年间就成了拥有几亿十几亿现金的富豪,大肆购买豪宅和其他奢侈品,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这也正是很多人不惜以身试法,造假行贿,也要上市,几百家公司排队形成“堰塞湖”的重要原因。
所以说,要稳定资本市场,必须釜底抽薪,彻底打消某些人“一夜暴富”的幻想,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将已上市和拟上市公司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展实体经济上来,而不是企图通过上市去做不劳而获的食利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