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环保部了解到,2017年,中央财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规模达497亿元,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安排专项资金16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13个省(区、市)大气污染防治,其中60亿元专项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
11月23日,环保部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尤艳馨介绍称,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对环保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的环保专项资金规模预计将达到497亿元,围绕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环境整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能力建设等方面,实施了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为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13个省(区、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保障燃煤锅炉整治、散煤替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其中60亿元专项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
尤艳馨表示,为规范资金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资金分配公平性和使用绩效,环保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专项资金季调度,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并加强审计监督,参照审计署的模式,对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