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迪·沙米尔-巴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国全国委员会委员、纽约地标保护委员会委员
相对于北京的杰出历史和文化遗产而言,纽约虽然有很多地标建筑,却是比较新的城市,有点相形见绌。
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纽约市地标保护委员会。它是美国最大的城市保护机构,负责保护纽约市在建筑、历史、文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建筑和景观 。保护方式是赋予建筑和景观以地标或者是历史街区的身份,并且对它们进行监管。
纽约地标保护委员会由市长任命的11名委员组成,同时下面有70名各类型的专家支持。这11位委员需要 由市政府委员会行投票任命。不过他们的工作与政治并无关系。11名委员除了纽约各大地区的代表,还有不同专业领域的代表,比如建筑、房地产专业、大学、法律界等;70名专家包括历史保护专家、研究人员、建筑师、历史学家、律师、考古学家、普通居民等。
纽约一共有36000个城市地标,大部分都位于纽约五大区的扩展区和141个历史区,受保护的对象包括1398个单体建筑地标,以及119个室内地标,还有10个风景类地标。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委员会的地标认定工作每年、每天都在持续做,也就是说,随时都可能有新的城市加入这个名录中。
圣詹姆士主教教堂
举个例子,最近我们刚刚将位于纽约皇后区的圣詹姆士主教教堂认定为地标。这个教堂建于1735年,是纽约市历史最为悠久的宗教建筑之一,当时美国还是英国殖民地。虽然它这么古老,但是直到上周才被认定为地标。这就是我们委员会的特点。
纽约地标保护委员会于1965年正式成立,当时的历史背景是纽约市经历了一座重要历史建筑的消失,即1963年宾州大火车站被拆除。这个火车站是由著名公司设计的一组包豪斯建筑,建筑风格很美,外观和材料都很漂亮,大厅可容纳1000名旅客,应该是当时纽约最大的大厅,但是很遗憾,当时被拆除了,所以,时任纽约市长签署法案成立了地标保护委员会。事实上,我们委员会从1963年也就是宾州火车站被拆除的那一年就开始了相关工作。
美国对古建筑和古迹保护的工作,在二十世纪早期就已经非常积极和活跃。在更早的时期,比如在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之间,古迹或者地标保护工作和其他运动都是跟社会革新方面的活动结合起来。在二十世纪早期,因为当时健康卫生、交通运输以及古迹保护联合在一起形成了一项比较大的波及全美的运动,另外,它也推动了整个美国尤其是纽约的城市现代化。当时的保护机构和保护人士想让城市的风景能够成为市民对整个城市和时代记忆的印记。
这个时期保护运动的特点就是持保护主义的这些人把自己作为城市的守护者,以保护城市的古迹和美化城市为使命,并且对决策制定者或者是政府官员施以影响,他们把公众的记忆作为保护的核心,也就是说,他们把想要保护的具体的古迹或者是一些地方、地点跟公众的记忆连接在一起,来标志集体的记忆,当时称之为环境决定主义:主要把这部分人对城市的保护和具体的建筑连接起来,通过一个有形的方式来造就整个纽约市民的集体记忆。
直到1963年宾州火车站被拆除之后,政府相关的政策才第一次出台,也就是说,此前所有的保护工作都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在此后出现了纽约的地标法。地标法也是整个美国所有的与地标相关的法律中最强有力的法律。当时它的出台也遇到了很多的阻力,比如,当时有一个叫纽约房地产委员会的组织,他们就形成了一个联合组织抗议这样一部法律的颁布。他们的理由是,为了认定相应的地标把私有业主所拥有的财产强行收回归市政府所有,而没有给予他们相应的补偿,这一做法是违法的。他们以此大力标榜。当时针对另外一个火车站的地标问题进行了诉讼,最终主张地标保护的机构胜诉,最终裁决的结果是把它认定为地标,收回公有,这一做法无罪,这是标志性的胜利。
地标法的主要内容是保护代表纽约市具有文化、社会、经济、政治、建筑历史意义的建筑物,目的是稳定和提升这些财产或者是建筑的价值,培育市民自豪感,保护并提升城市对游客的吸引力,提升城市的经济活力,促进历史区、地标、内部地标、以及风景地标在教育、娱乐和市民福利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委员会保护地标的工作流程如下:首先通过调查和研究挑选潜在的地标和历史区。这种调查和研究一般包括公共区域的地产,调查是城市重要建筑数据库的重要步骤,也是规划工具。委员会可以对地标和历史进行优先排序,制定识别下一代地标和历史区的目标。
第二步,把挑选出的建筑物或者地产纳入到委员会工作日程和日历上。委员会所做的所有工作和所有决策,都是由公众参与的,也就是要通过有公众参与的听证会来决定,会议地址就在地标委员会办公室,位于纽约市政大厅。在美国有一个会议法规定,这样的委员会如果没有公众的参与,不可以私下开会或者聚会。
地标的认定,第一个标准是至少有三十年的历史。这与中国很多古迹比起来历史非常短,甚至比清朝还要晚。第二个标准,要具有“特殊特征、特殊历史或审美意义或价值,能够代表城市、州、国家发展的一段历史,属于历史遗产,或具有一定文化特征”,这一点是关键的标准。在这里,我们委员会的工作就像法院法官的工作一样,每一个案例都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特殊性来进行评判和审批,因为每一个具体的古迹都有不同的问题,最终由委员会共同作出决策。
第三步,委员会出具认定报告,这个报告会详细说明委员会审批通过的每一个地标或者是历史区所具有的历史、建筑和文化意义,而且会详细描述获得地标资格时的建筑当时的实际外观,这样的话,在未来修改认定或者是监管的时候,会有一个依据。四种类型的地标——室内地标、单体建筑地标、风景地标和历史街区地标,网上可以找到我们委员会出具的每一份认定报告,以及每一个地标的详细信息。
每一个类型的地标都具有相应的特点。第一类是历史街区和历史区。历史街区是具有建筑的历史意义和独特地域特点的城市区域。比如格林威治村,它就是曼哈顿岛上的一个具体的区域,在美国革命战争之后成为村落,这个村的建筑,包括为地标资格有贡献或者无贡献的各种各样的房屋类型,是1807-11格状街区计划,把它的原貌保留下来,聚集了纽约早期各种不同风格的房屋,并因此而闻名,其中包括联邦风格、意大利风格、法兰西第二帝国国风格、新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
克莱斯勒大厦
第二类地标是单体建筑地标。它强调单体建筑外部的特征,从农舍到摩天大楼都有。比如克莱斯勒大厦,位于曼哈顿龟海湾,它是装饰艺术风格的大厦,高度是318.9米,曾经是世界最高,但是只保持了11个月的纪录就被帝国大厦超越了。但它仍然是世界上最高的钢结构砖混建筑,并于1978年被认定为地标。再比如古根海姆博物馆:1959年建成,设计师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弗兰克·埃劳德·赖特,1990年被认定为纽约市地标。这样一个圆形建筑是倒金字塔的造型,跟传统博物馆的设计方式不同,房间之间是互通的,并且开放式和螺旋式设计营造出丰富的层次感,参观者可以同时看到各个不同的层次。
第三类是室内地标,它是指建筑的内部。首先这个室内空间要向公众开放,同时要满足单体建筑地标的标准。例如:拉瓜迪亚机场的海上航空站、帝国大厦的大堂、中央火车站的大厅和候车室。另外一个例子是无线电城音乐厅,它是位于城中心的娱乐场所,一共有观众席位5933个,剧场内部是简朴的装饰艺术风格。1978年,纽约地标保护委员会把无线电城认定为室内地标,以保证它将一直被作为剧场来使用。而且现在在美国有很多非常重要的类似这样的剧场。
第四类是风景地标。风景地标是指市属公园和其他有特色的景区,比如展望公园、中央公园和海洋大道。纽约中央公园是美国第一个根据预先规划建造出来的公园,也就是说,在此之前所有的公园是自然形成的,这是第一个根据方案图和规划图设计并建造的公园。它代表了很多人的期许和希望,它的建设宗旨是使纽约的每一个人,不管处于什么样的阶层,都可以在这里逃离烦燥的工业和社会,释放自己的精神,放松自己的身体。它的设计师是两个人,他们的目标是让游客在此实现穿越,把人的健康和精神以及大自然结合起来,所以他们设计了一个接近大自然的风景地标。
不仅是曼哈顿,纽约地标保护委员会负责监管和认定的地标包括所有五个大区的古迹和建筑,布朗克斯、皇后区、曼哈顿,布鲁克林和史坦顿岛。比如十七世纪七十年代认定的一个地标——斯塔顿岛会议大厦,虽然不在曼哈顿,但它也是纽约的地标。
2016年是美国的《地标法》和《国家历史保护法》颁布五十周年,这两个法律是美国历史保护政策制订和实践的依据和基础。后者建立了《美国国家历史场所登记名录》,这是州保护办公室和地方委员会组成的全国体系,在各州之间建立起历史保护方面的联邦合作。对于古迹的保护,在美国属于地方性的工作,也就是分散式的工作。虽然说在联邦层面上它会有相应的法律和《美国国家历史场所登记名录》等,但是这些地标的保护工作,都是在各个州、各个城市地方上来执行,比如关于土地利用的辩论或者是最终的决策都是地方来定的。
19世纪的评论家约翰·鲁斯金认为,建筑是时代精神的记忆与见证,必须保留保护。20世纪早期美国城市的主流声音是拆除和重建,“创造性破坏”成了现代城市主义的特征。真正的保护是呼吁我们保护每个时代最有意义的建筑,包括美国郊区化和二十世纪中叶的现代主义时期。
创造性破坏主要指当时纽约一项叫做城市革新的运动,由一个叫罗伯特·摩西政府的高级官员主导,但遇到了巨大的阻力,反对者简·雅各布斯认为一个城市所有古老的建筑和古迹都应该保留和保护下来,所以这相当于城市主义和保护主义之间的对抗。
历史的古迹和地标实际上是某一代人集体的记忆,这些建筑和古迹在塑造人们的时代记忆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需要进行保护和保留。在二十世纪早期的时候关于怎么来保护,出现两种思潮:一种是纯粹的从美学和建筑的角度去考虑,比如我们之前谈到的单体建筑地标,它具有非常独特的特色;另外一种是城市化的保护,也就是说要把城市化的理念融入古迹的保护。这些问题现在仍然存在,我们要继续思考怎样应对或调节。
我再介绍下纽约地标保护委员会最近的提名工作,它具有争议性和挑战性。我们要回答的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到底谁的历史是重要的,还有到底具备什么样的实物特征即需要被标志为地标建筑。
比如,石墙酒吧因为在文化发展史上具备的特殊意义而被列为纽约市历史地标,同时也是美国国家地标。它位于格林威治村,建筑本身是简单的砖混结构,外面涂了一层灰泥,风格非常的平凡,没有任何美感,也没有任何建筑方面的风格而言,这正是引发争议的地方。
第二个最有争议地标的认定就是一个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成的建筑。圣约翰大教堂是世界上最大的教堂之一,今年才被认定为地标。争议在于它并不是完整的建筑,这个工程一直没有建完。圣约翰大教堂被认为是综合建筑地标,包括大教堂和六栋具有不同功能的大楼。一期工程是124英尺高的法国哥特式的大教堂,1892—1911年期间建设,但是之后再也没有完成后期的建设。它的争议之处在于未完成的建筑是否可以列入地标名录。事实上,未完成的建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因为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它现在的模样,更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想象它的未来,这寓意着保护工作永无止境。
另外一个具有争议的就是钟楼。其争议之处在于它是一栋楼里十三层到十四层的一部分,包括钟楼博物馆,博物馆陈列有一口古董机械钟。博物馆是纽约市室内地标,这就意味着它应该向公众开放,或者说,公众在特定时间允许入内。问题是市政府在2013年把整幢建筑卖掉了,而开发商把它打造成豪华住宅楼,钟楼将成为一套独立的私人套房。而且要钟的原有的设计全部改成电子部件。所有的委员当中,我是唯一对此持否定态度的委员,因为它最核心的部分就是钟本身的设计,但坚持提名为地标就必须把它改回原本的机械装置设计,就没有意义了。
如今的古迹保护工作越来越复杂,因为社会经济和文化都在变化,也有一些新的限制条件出现,传统的关于保护的做法和概念,随之有了新的内容、新的时代背景和新的历史价值应用,固有的理念受到了冲击,所以我们需要找到新的方法和手段,需要超越时代的风格的限制,超越建筑的限制。
我们这个时代现在遇到了很多挑战,比如全球化、气候变暖以及城市化的更新和工业化,还有科技的进步、文化身份的转变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保护时采取新的办法。比如对曼哈顿的低洼地区保护的设想,是量身定制一个10英里的连续的、大的“U”形系统围护结构,以改善现有邻里关系,满足社区设备设施更新的需求,并有利于恢复曼哈顿岛的生态系统。
当今和未来,我们在古迹保护方面需要把保护工作和可持续性结合起来考虑,才能够让一个城市永远生机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