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和土地争议调处工作,推进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调查工作。4月27日,我厅在贵阳组织召开了为期一天的全省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检查培训暨城镇土地调查工作会。彭显刚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地籍处、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省土地整理中心、省土地登记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各市(州、地)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领导,凯里等部分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近百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土地登记规范化、土地权属调处争议和城镇土地调查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听取了专家对《土地登记办法》、《物权法》有针对性的讲解;听取了各市(州、地)国土资源局对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城镇土地调查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彭显刚副巡视员的讲话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关于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03年全国开展的地籍管理规范化和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来,取得了较好成效。《物权法》、《土地登记法》的颁布实施,对土地登记的程序、内容、方法等进行了完善创新,对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就是要清理查找登记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不规范的土地登记行为,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规范化水平,维护土地登记的公信力。开展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通过总结调处、实践和机制建设中成功经验,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改进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提出推进调处工作、完善调处机制的对策。彭显刚副巡视员强调,土地登记和土地调处工作都是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群众的重大物益权,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定和稳定,因此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措施和办法,推动检查工作的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全面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着重完善各项制度。
其次,关于城镇土地调查工作。彭显刚副巡视员指出,城镇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重要工作之一,从当前全省城镇土地调查工作来看,还存在进展不平衡、沟通协调不够等问题。他对下一步强化城镇土地调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密切配合,确保质量;三是确保成果质量,确保经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