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究“中等收入陷阱”与“人口城市化陷阱”之间的关系,能够给我们以重要启示,有助于寻求一条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新思路。
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一些国家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之后,沿着传统工业化道路推进,人均GDP很快达到3000美元以上,此后,快速起飞阶段积累下来的诸多矛盾相继暴露出来,致使社会经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人均GDP长期徘徊在3000—5000美元。2010年,我国人均GDP约4400美元,跻身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严峻挑战历史性地摆到我们面前。现实表明,我国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关键取决于“十二五”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如果“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能以7%左右的速度增长,按目前汇率计算,到2015年我国人均GDP将超过6000美元。如果GDP年均增长率低于4%,则2015年人均GDP就不能达到5000美元,我们就不能实现对“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还应当看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中等收入和“中等收入陷阱”的界定标准也在提高。
实际上,拉美一些国家早在“中等收入陷阱”出现之前,已落入“人口城市化陷阱”。所谓“人口城市化陷阱”,是指人口城市化率达到50%以后,农村人口加速向城市特别是超大城市转移,形成畸形发展的城市化。具体可用“三个畸形”并存来概括:一为畸形先进与畸形落后并存。墨西哥城、里约热内卢、布宜诺斯艾利斯等拉美国家的超大城市,有现代化的产业、城市设施和高档住宅,但同时并存着原始手工作坊式的生产、缺少最基本公共设施的大量贫民窟。二为畸形富裕与畸形贫困并存。大企业家、银行家、高级职员等收入丰厚,而生活在贫困地区特别是贫民窟的居民一贫如洗。三为畸形文明与畸形愚昧并存。教育、卫生、文化等资源主要被富人占有,他们享有的现代文明与发达国家基本没有区别,而大量穷人却与这些资源无缘,享受不到文明生活。这是贫富两极分化的城市化,占总人口10%的富人占有总收入的60%,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40%以上,其中60%以上居住在超大城市,形成城市贫民区,与现代化的城市中心区形成鲜明对照。同时,公共设施短缺、失业率居高不下、社会冲突加剧、环境污染严重、地价和物价大幅度上涨等问题突出。这样的人口城市化,不仅没有给城市发展注入活力,没有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机遇,而且成为城乡经济发展的绊脚石、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垫脚石。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停滞不前,政府财政拮据,不得不大量举借外债;国家债台高筑,无力对畸形发展的城市进行根本性改造。如此,“人口城市化陷阱”与“中等收入陷阱”交织在一起,使走出“陷阱”变得难上加难。
这给发展中国家以重要启示:要想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就必须首先避开“人口城市化陷阱”。尽管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情况各异,有着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原因,但片面追求高城市化率以及人口城市化的畸形发展,是一个重要原因。城市化是一个综合概念,是集人口转变、产业结构升级、现代文明进步于一体的过程,其基础是人口城市化。人口城市化水平和结构只有同这种转变、升级、进步相适应,才能发挥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滞后和超前均不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严重滞后会阻碍经济起飞,如同我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样;过于超前则会带来和引发诸多矛盾,甚至像拉美一些国家那样成为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垫脚石。基于人口城市化的这种“双刃剑”作用,我国经济要在“十二五”时期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握好人口城市化的方向、速度、结构和质量。其中,尤须重视以下几点:
把握好人口城市化的速度和节奏。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人口城市化结束了之前近20年的徘徊局面,驶入快车道。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09年的46.59%,年平均提高0.92个百分点,大大缩短了同世界的差距,已赶上并略超过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然而,我国城市化落后于工业化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需要继续保持较快步伐,但并非越快越好。要吸取拉美一些国家相继落入“人口城市化陷阱”与“中等收入陷阱”不能自拔的教训。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片面追求城市化率、急于撤县建市、城乡接合部出现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城中村等问题,应当引起警觉。
把握好人口城市化的规模和结构。落入“人口城市化陷阱”的城市化,不仅城市化速度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而且城市规模结构失去了平衡,主要是片面追求城市规模。在当代,发展以超大城市为中心的都市圈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平台。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城市扩大的程度和推进的速度,并非越大越好、越快越好。据报道,目前我国有655个城市计划“走向世界”,183个城市要建设“国际大都市”。许多大城市一圈又一圈“摊大饼”式地向外扩张,圈土地、造草坪、盖高楼、修广场,一个个大型工程闪亮登场。结果,违法圈占土地的问题屡有发生,失地农民大量增加。这些因城市圈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与主动进城务工的农民不同,他们断了回到农村重新当农民的退路,变成只能在城市生活的边缘人群。如果他们不能得到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就只能聚集在城乡接合部,从而加大落入“人口城市化陷阱”的风险。
把握好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和相关体制改革。避开“人口城市化陷阱”,从根本上说,需要从过去片面重视城市发展转变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鉴于我国人口城市化驶入快车道、大城市快速发展的实际,“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人口城市化应着重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防止和治理虚张。虽然我国城市化在总体上比较健康,但也存在比较严重的虚张。一是人口城市化率虚张。农民工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一般被计入城镇人口,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农民工的户籍在农村,农村老家还有房有地,在城市则享受不到市民待遇。这样的城市化只是半城市化,存在较大虚数。二是土地资源利用虚张。城市“摊大饼”式向外扩张,各种名目的开发区纷纷涌现,造成大量土地长期闲置和浪费。三是产量和产值虚张。有的城市统计数据严重失实。防止和治理虚张,从根本上看要靠改革,包括改革城市人口统计和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和主要以GDP考核干部政绩的制度等。其二,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我国城市化具有明显的粗放型特征,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应通过改善城市结构、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促进城市居民全面发展,使人口城市化成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引擎,成为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推进器。其三,变进城农民为市民。如果进城农民在城市长期被边缘化,就会增加落入“人口城市化陷阱”的风险。变进城农民为市民,需要将进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给予其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地位和权利、同等的居住和就业机会。当前应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将农民工拒之门外,另一种是不附加任何条件地变进城农民为市民。没有限制条件地变进城农民为市民,在我国人口和劳动力过剩、农村人口还占多数的情况下是无法做到的,也是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的。这个限制条件,主要是进城农民要在一定时间内(例如半年)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相对固定的住房等。进城农民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取得市民待遇,进而成为城市化的积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