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环境学院教授,城市化委员会专家顾问宋国君建议,生活垃圾要在源头进行强制分类,不分类要被处罚,民众应建立环境友好的意识,使得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基本素质。
现在是资源匮乏的时代,浪费一点就少一点,垃圾如果做好分类有效的处理,完全可以成为资源被再利用。按照最新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年底,我国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自2000年北京、上海等地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之后,政府方面不断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倡导和投入。然而,民众却难以感受到这些积极探索带来的现实改变,甚至有人感觉,垃圾分类的宣传往往“雷声大、雨点小”。
为了填补当前垃圾分类的短板,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明确,2020年底前,包括北京、上海、南京等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都要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据了解,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将组成检查组,2017年底前,对相关回收企业收集、运输、处置垃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督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在提出垃圾分类十几年的时间里,政府有关方面尚未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及法律条款,没有约束力就没有执行力,就难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目前鲜有幼儿园、小学校将此纳入课外教育范畴,社区也没有相应积极的教育办法,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失。
“此外,还需要一个专门的资金机制,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反复宣传教育,以及给予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利用的企业一定补贴,动员更多力量参与其中。”宋国君说。
只有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尽最大可能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