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重点做好\"6个进一步\"
时间:2011-04-28 16:34:09
中国经济网兰州4月28日讯 记者在甘肃省政府新闻办4月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一五”期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挑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以推进城镇化战略为主线,大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及工程建设管理,全面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不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市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各项改革,加快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十二五”时期,甘肃省将以加快城镇化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重点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发展。着力构建以兰州为中心,酒嘉、天水等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重点建制镇为基础,大中小并举、功能定位优势互补、空间布局合理的城镇化发展格局。提高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健全城市服务功能,发展特色建制镇;加强城镇规划编制和修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城镇化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
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到“十二五”末,力争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1200亿元,使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2%,县城86%;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县城6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县城7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0%,县城5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15平方米,县城5平方米,达到“一县一园”;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8%,县城15%。城市公用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条件和村镇面貌。力争完成143.7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使农村砖木、砖混结构住房比例达到80%以上,农村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达32平方米以上。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建设”,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以整治村容村貌为突破口,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力争到“十二五”末,通过廉租住房(含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解决2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努力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同时,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逐步建立与全省居民收入水平相协调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与监管体制。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平方米。
五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提升建筑业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培育一批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推动全省建筑业不断发展壮大。扶持一批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特长的企业,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市场份额,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实现建筑业产业增长方式的改变。进一步完善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相配套的承包商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模式,满足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多样化的需求。“十二五”期间,全省力争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50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000亿元,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继续保持在8%以上。
六是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将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7%。继续加快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确保所有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均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强化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完善标准规范和技术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