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昨日上午在八大关会议厅闭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审议了《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审议并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锡君、邹川宁、张大勇,秘书长杨鹏鸣和35名委员出席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任命王家新为市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
宋远方向有关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宋远方指出,新任命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宋远方强调,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市政府关于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契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动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有利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绷紧环境保护这根弦,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背水一战的勇气,出硬招实招,全面整治当前环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按法定程序公布实施。
副市长张德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方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青岛海事法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