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如何才能让足够多的房源投入租赁市场
时间:2017-08-23 10:43:32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朱达志 

    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将12市列为试点城市。中新社记者梳理发现,广州、杭州、成都、郑州、沈阳等9城市已发布方案或介绍了方案要点,多地提出“购租同权”概念,即在落户、入学、医疗、就业、社保等社会福利领域,有房族和租房客享受同等权利。

  舆论普遍认为,此举最大的意义在于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机,平抑房价。如果租房住就可以解决孩子上学等一系列社保福利问题,大家就没必要急着买房甚至不买房了;买房的人一少,房价就很可能获得平抑。这一推论,源于基本的供需关系原理,不难理解。

  但实际情况远非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不是有关部门提出一项好政策,一切就会水到渠成。否则,房价早就被平抑下去了。同样也是从纯逻辑出发,购租同权了,不买房也能让孩子上学,也能享受医保等等,那么势必造成租金上涨,最终也可能推动房价水涨船高。

  加大房屋租赁的政策保护力度,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肯定是必须的。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想办法确保有足够多的可用于出租的房源,能够顺利投入租赁市场中。

  窃以为,为提高大家出租、承租房屋的积极性,光有保护权益之类口号和对策并不行,还得有鼓励的措施。现在空置率那么高,为什么很多手中握有大量房源的人,不愿把房子拿出来出租?这个问题不解决,促进租赁市场发展之类口号,就可能是一句空话。

  如何鼓励大家把房子拿出来出租?我看可以在税收上做文章。办法之一:尽快全面落实房产税政策,加大房源调查力度,规定除自住房以外的房屋用于出租者,可以免征房产税。办法之二:调整房屋租赁税政策,对用于出租的一般民房,可以考虑免征房屋租赁税。

  重点说说办法之二。房屋租赁税是一项法定税种,但从实际情况看,不少出租户和承租人对此并不知情,税务部门的措施也不到位,且执法不严,因此这项税实际上是没怎么征的。而对一般“小户”而言,“加大征收力度”的成本太高,实际上得不偿失。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索性减免了呢?

  更重要的是,这项税收管不了中低收入者,却可能管得了那些拥有多套(几套乃至几十、上百套空置房)的房主。一两套房子出租逃避了征税,被查出大不了补缴;几十套房屋出租如果不缴税,树大招风,被查处的几率太大了——追缴税金、滞纳金不说,还可能会被处以0.5~5倍应缴税金的罚款,“大户”们真不敢冒那么大的险,于是索性不出租。

  所以,免征出租房房产税和租赁税,同时强化房屋租赁备案制度监管,庶几可以“逼”出大量房源投入租赁市场,以确保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从而达到平抑房价的政策目标。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