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
行动方案(2017年)》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7〕1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保厅(局)、住建厅(规划国土委、规划局、规划国土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林业厅(局)、旅游局(旅发委)、扶贫办、银监局、文物局:
为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在稳增长、促消费、减贫困、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巩固我国当前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7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 业 部
人 民 银 行
林 业 局
旅 游 局
扶 贫 办
银 监 会
文 物 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