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河南大别山、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林规发〔2017〕70号
河南、海南省林业厅:
你们报送的关于审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文件(豫林计﹝2016﹞145号、琼林﹝2016﹞161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河南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6—2025年)》、《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总体规划》。河南大别山、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要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布局、功能区划、保护建设内容开展实施,有力提升完善自然保护区的基本功能,不断增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能力(具体批复详见附件)。
二、要按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严格落实禁止开发区管控原则。
三、《总体规划》所需的建设资金,根据建设项目性质,需要中央投资扶持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工程建设项目单报单批;需要地方财政资金或贷款方式解决的,由各省林业厅予以落实。除保护工程项目外,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需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特此批复。
国家林业局
2017年7月4日
附件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