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津津乐道于《西部世界》里“机器人有没有人类情感”这类话题时,一项深刻的变革正在中国发生:“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
目前,上海正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206系统”)。它收集了上海近5年来的591件命案进行分析,最后归纳出7个环节、13项查证事项、30种证据材料、235项证据校验标准。206系统第一次将法定的统一证据标准嵌入到公检法三机关的数据化刑事办案系统中,并连通了三家的办案平台,促进执行统一的证据标准。未来,206系统将具备证据标准指引、单一证据校验、逮捕条件审查、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等20项功能。
这些听着像“科幻”,但正在走进现实。7月10日,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表示,贵州、上海的大数据司法经验,可以帮助司法人员克服认识的局限性和主观随意性,最大限度减少误差和人情关系的干扰。
当然,206系统只是司法的“辅助”系统,它不能代替法官做出判断,执掌正义天平的还是人类。但是,互联网、大数据的应用,以及公检法证据标准统一、办案平台的互联共通,使司法权的行使被置于严格的数据标准之下,实现了司法的“精细管理”,一处办案有失误,就会“红灯闪烁”,让“权力任性”被牢牢锁死。
不仅是刑事诉讼正在插上互联网+的翅膀,民事诉讼的互联网化、智能化走得更快。,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事实上,早在2015年,浙江高院就主导建设了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并在杭州多家法院进行试点。这是因为互联网深刻地嵌入我们的生活,“虚拟世界”就是诉讼中“法律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讲究现场出庭、纸质书证的传统法庭上就要打破“次元壁”,互联网法院应时而生。
当然,正义作为人类千万年追求的价值目标,法律作为一门“正义艺术”,目前的司法辅助系统不可能全面代替司法官。但是,现阶段,司法智能化探索至少能把法官从大量机械、繁琐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将精力和时间投入对于正义的权衡中;以及将证据标准、诉讼流程更为客观化,以技术约束权力的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