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蓝皮书:中国土地整治发展研究报告No.4》媒体座谈会23日在北京举行。
《土地整治蓝皮书:中国土地整治发展研究报告No.4》媒体座谈会现场 (于洪奇 摄)
蓝皮书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土地整治蓝皮书课题组组织编写,全面反映了2016年中国土地整治发展实践、综合成效、探索创新的年度性研究报告。
蓝皮书总报告包括两部分内容,分别对2016年中国土地整治发展实践进行了总结评述,以及对当前土地整治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了分析研判,对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和战略布局进行了预测展望。专题报告分为进展成效篇、战略研究篇、制度方法篇、科技创新篇和地方特色篇5个板块,共22篇文章,由土地整治蓝皮书课题组、相关领域学者和来自土地整治工作一线的地方专家共同完成,汇聚调查评价、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的最新成果,聚焦年度行业热点和社会话题,探析土地整治未来发展路径。
蓝皮书指出,目前全国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积极践行“土地整治+”理念,立足土地整治多功能定位,通过探索多样化实施模式,构建多元化投资机制,推动土地整治与多元要素的跨界融合,打造区域特色业态,带动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做到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的高度契合,有力支撑了藏粮于地战略的落地,促进了农业转型发展、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助推了脱贫攻坚,彰显了土地整治“1+N”的综合效益,逐步形成以“土地整治+”为主要方向的新工作格局,涌现出一批可总结、立得住、叫得响、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土地整治+现代农业”,打造农业现代化发展平台。各地结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实现小块并大块,配建必要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改善土地生产功能,使整治后耕地更加适应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要求。黑龙江省依托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在三江平原东部进行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配建田间灌排设施,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单块耕地面积150亩以上,实现了从低产田到高产田转变,为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攀枝花市米易县结合特色农业发展需求,以定制方式开展土地整治,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全县常年种植有机特色蔬菜10万余亩、芒果等优质水果20万余亩,亩产值平均在1万元以上,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向立体农业转变,走出了一条特色发展的现代农业之路,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益,农民群众增收效果显著,当地村民高兴地说“是土地整治给我们种上了摇钱树”。
“土地整治+精准扶贫”,助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有关省份把土地整治作为助推行业扶贫、助力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上向贫困地区倾斜,掀起以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生态保持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热潮。土地整治成为精准扶贫的有效抓手,让贫困搬迁群众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做出了巨大贡献。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中北部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中南部生态移民工程相结合,在移民迁入区建设引黄工程,连片开发耕地,解决了34.6万移民生产用地问题,同时将腾退建设用地复垦为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促进了贫困地区全面发展。云南省依托兴地睦边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耕地、村庄和产业用地,为地质灾害隐患区和高寒贫困山区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创造条件,使成千上万贫困群众得以走出大山、奔向小康,实现了脱贫致富与守土固边的共赢。
“土地整治+生态治理”,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各地在土地整治实践中融入生态、人文景观保护等理念,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加强农田生态景观和农村乡土风貌建设,充分发掘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满足了民众乡村旅游、休闲等需求。四川省成都市遵循尊重自然风貌、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最大限度保护农耕文明和乡村景观文化的原则,将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结合起来,建设特色民居、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和鱼稻共生种养基地,实现农业景观、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的有机结合,建成居住现代、就业便利、环境整洁、邻里融洽的“小规模聚居、组团式布局、微田园风光、生态化建设”美丽乡村,提高了农民的生活品质,实现了国人内心深处的愿景――“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土地整治+新型城镇化”,搭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平台。随着城乡建设用地由“增量管理”向“流量管理”转变,一些地方通过建设用地整理,形成建设用地空间流动、土地增值收益空间转移的双向流动机制,为乡村发展获取城市资本要素,实现土地整治成果城乡间的共享,最终带动城乡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上海市为推进高污染、高耗能、低效利用及生态网络控制线内零星工业用地搬迁复垦,积极拓展土地整治内涵,通过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自然教育、文体休闲、三产融合的有效对接,建设“增加耕地数量、优化空间形态、提高集约水平、完善生态网络”的多功能“郊野公园”,优化了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满足了都市居民休闲游憩需求,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土地整治+村民自建”,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各地充分发挥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作用,农民自发组织,集体统筹规划,调动各方力量实施土地整治,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集体凝聚力和号召力,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贵州全省推行土地整治“村民自建”模式,让村集体成为施工主体,农民参与施工、管理和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湖南省按照“自定、自筹、自建、自管”原则,给予广大农民自主开展土地整治的权利,由农民集体协商确定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和工程布局,自主组织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后续管护。土地整治不再由政府“一肩挑”、唱“独角戏”,而是让农民自己的事自己办,同时自己负责、自主受益,给农民更多存在感、获得感。
综上可见,“土地整治+”是土地整治发展的高级形态,它通过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和实施模式,发挥土地整治在吸引产业落地、整合统筹资金、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等方面的聚合作用,充分发掘土地自然资源、农田生态景观和乡村文化价值等功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市场核心竞争力,达到以土地整治为基础平台,彰显土地整治“1+N”综合效益的目的。实践证明,“土地整治+”理念将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引领土地整治提档升级,让土地整治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成为新常态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平台和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