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市统计局公布我市2016年城镇化率相关数据。数据显示,2016年我市城镇人口369.63万,比2015年增加14.6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4.35%,比2015年上升1.7个百分点。2010年至2016年,我市的城镇化率由44.33%上升到54.35%,6年提高10.0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67个百分点。
意义
城镇化率越高经济越发达
市统计局工作人员介绍,城镇化是指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表现之一就是人口的迁移。
城镇化率是反映人口城乡分布的指标,常以常住城镇人口占总常住人口的比重来衡量。通常一个城市的城镇化率越高,经济就越发达。合理的城镇化不仅能带动经济发展,还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环境。农村人口在向城市迁移的过程中,收入也随之增加,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也在逐渐缩小。
现状
2016年我市城镇化率为54.35%,高出全省5.85个百分点
在城乡划分界定上,城镇范围的构成主要包含城市主城区、城乡接合区、镇中心区、镇乡接合区及常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工矿区、旅游区等特殊区域,即乡村以外的区域。
原因
经济发展带动城镇化率提高
近年来,我市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推动。城区开发和小城镇建设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市的城镇化率,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逐渐向非农产业转移,人口的空间分布也逐渐向城镇集聚。此外,我市实施的扶贫搬迁工程,把深山区贫困村搬迁到县城或镇中心区,也是城镇化率增长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