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征地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即“三块地”改革)试点即将到期。5月23日,国土部以总结试点成果为基础,公布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城市化委员会城市可持续发展专委会专家顾问、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就征求意见稿撰写了系列文章,在立法基本导向、集体土地入市、宅基地赋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所有权如何行使等方面,提出了全面建议。
文章指出,“征求意见稿”并没有体现中共十八大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的让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传统的计划经济行政配置土地资源的弊端,没有得到彻底纠正。
蔡继明指出,一些人士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做了严格限制,认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市场不能起决定性作用,而是规划和用途管制起决定性作用。这显然是对《决定》精神的片面理解。蔡继明认为,土地是最基本的经济资源之一,土地资源配置同样要由市场决定。
对于如何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蔡继明表示,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介入,只限于弥补市场的缺陷,校正市场的偏差,而不是取代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也仅仅是为了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对土地市场配置产生的负的外部性加以限制,对正的外部性给予补偿,而绝不是或不应该从根本上取代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不仅如此,国家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与土地用途管制的实施,也必须建立在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之上,充分尊重土地市场的规律,依据由土地市场形成的反映土地资源稀缺性及其机会成本的土地价格。
蔡继明指出,现行的所谓“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际上是一套政府起决定性作用的土地资源计划配置制度,因为既然土地分类和用途都由规划确定,这就完全排除了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现行法所规定的名为用途管制、实为计划配置土地资源的制度必须从根本上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稿”没有涉及对这一点的修改,也没有增加任何体现市场决定土地资源配置的条款,国土资源部为这次修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中,并没有明确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重大原则。
蔡继明建议,将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改为“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下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制度”,删除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相违背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