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电价调整,重在治费
时间:2017-06-01 09:23:46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高路 

  近日,电价降了,幅度一分一。

  国网公司经过测算得出将为社会节约用电成本350亿元,350亿不是小数目,但大家都叫不过瘾,这可以理解,一分一的降幅的确很难打动人心,摊到每个人身上,基本可以用无感来形容。但本轮电价调整仍然亮点颇多,尤其是在治费上的努力。

  国网公司证实,电价里附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共有七项,其中向用户直接征收的有六项,包括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基金等。而这六项共占电价总额的6%左右。降的这1分1的钱正是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结果。

  这次取消的城市公共事业附加费,已经收了50多年。可具体为何而收,用在哪里,公众并不清楚。事实上不止电价有这项收费,很多公用事业都有这项收费,那么,它们之间有没有重合、有没有重复,这些费和税又构成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

  对于电价构成中费的治理问题,其实,5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传出消息,将合理降低输配电价格、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这表明,更多的利好在后头。更重要的是,这是控制收费,增加电价透明度的最新尝试。一些费,单个看,都有合理性,比如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其前身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2010年1月1日起,三峡基金停止征收,但为其筹资的电价附加不取消,继续以新设立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名义征收。

  费一直在收,可重大水利工程不是时时都有的,它的建设规模也不是年年相同的,那么这笔费用的收取就有了合理性的问题。一些费设立之初都有专项用途,可工程结束了,费却延续了下来,在一些地方,甚至换个马甲继续征收。一些名目繁多、用途不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经成为压在社会头上的一个巨大的负担。虽然对于宏观税负,不同的统计口径,结果不一样,官方和民间的认识也有差距,但费过多过滥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感同身受的痛点,需要走向规范化。

  逐步减少取消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以税取代费,这也是法治的进步。费跟税相比,最大的不同是税是法定的,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经历社会的充分讨论。而费出台的过程就要简单得多,对税的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也远比费要严格得多。设置条件宽松、监管不力,这也正是一些地方热衷于收费的原因。比较成功的案例是燃油税的设立,以往养路费,不管你有没有开车,都得缴,现在则附加在油价里,开得多缴得多,开得少缴得少,后者当然比前者更合理,也更能体现税收的本意。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