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房灵敏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姜杰的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格桑仁青的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职务;刘振伟的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职务;解海源的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永泽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嘎玛泽登为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李富忠为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王松平为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肖传江为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永吉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张永泽同志简历
张永泽,男,汉族,1969年3月生(48岁),云南丘北人,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研究员。
1987.09—1991.07 成都科技大学水利工程系陆地水文专业学习
1991.07—1994.09 成都科技大学水利工程系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4.09—1997.07 四川联合大学水力工程系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7.07—1998.05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
1998.05—1998.06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副处长
1998.06—2001.06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副处级)
2001.06—2003.08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正处级)
2003.08—2008.01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副厅级)
2008.01—2009.11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正厅级)
2009.11—2012.04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12.04—2015.06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15.06—2016.05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书记
2016.05—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