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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总规将报中央审定 确定人口总量等“红线”
时间:2017-05-18 09:06:23  来源:新京报  作者:邓琦 

  昨日,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召开。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讨论《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送审稿)》,一致同意将《总体规划》按程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市委书记郭金龙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蔡奇就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指导思想、主要特点、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以及若干重点问题作了具体说明。

  2014年北京正式启动了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之后,对总规文本进行修改完善,至今已七易其稿。总规编制通过各种方式共吸纳5200余条意见建议。

  总规确定人口总量上限等三条红线

  郭金龙强调,编制好面向未来的新一轮总体规划,关键是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目标定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定位,提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全面部署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做好首都各方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持续深化学习习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思想内涵,自觉对标对表,努力形成生动实践、结出丰硕成果。

  郭金龙指出,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蓝图,也是破解可持续发展难题的综合方略。要通过编制总体规划,更准确地把握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更深刻地认识发展中面临问题的成因,提高各方面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科学性,更好发挥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战略引领作用,推动城市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推动城市更高水平更可持续发展。

  一是严格把住红线约束。这次总规编制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突出减量发展,确定了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要强化红线约束意识,倒逼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努力“瘦身健体”,提高发展质量,提升发展水平。

  二是不断完善城市体系。构建“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目的就是改变单中心聚集、城市“摊大饼”的发展模式。要积极推动城市功能重组,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高水平城市副中心,发挥新城多点支撑作用,建设一批特色小城镇,构建北京新的城市发展格局。

  把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当成自己的事

  三是深度融入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自觉,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上持续用力,在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上加大力度,充分发挥北京“一核”的辐射带动作用,共同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打造我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积极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模式。要把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当成自己的事,形成与北京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功能分工、错位发展的新格局。

  四是传承保护历史文脉。努力把这张“金名片”擦得更鲜亮一些,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完善保护实施机制,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在文物保护腾退、平房区更新改造等方面加大力度,加强老城整体保护,重塑首都独有的壮美空间秩序。构建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让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永续利用、同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发挥出更大的文化、社会和经济价值。

  五是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要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全力抓好规划实施,在解决广大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各方面工作都要见物见人,抓住服务保障这个重点,政府主导与市场作用相结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 焦点

  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

  郭金龙强调,总体规划经中央审定,就是中央的要求、中央的决策部署,必须坚决抓好落实,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强化大局意识,自觉服从首都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找准发展坐标和努力方向,共同把首都工作做得更好些。要严格按规矩办事,坚持依法办事,自觉接受总体规划约束,建立规划实施及管控体系、“城市体检”评估机制、规划实施监督问责制度,保障规划有效实施。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规划公开和解读工作,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规划,知道身边每一块土地的用途,方便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营造全社会敬畏规划、遵守规划的浓厚氛围,使规划实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事业,保证规划“阳光”运行。

  郭金龙指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京市服务保障工作得到中央充分肯定。要继续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再接再厉,认真做好各方面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力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任务,把工作做深做实,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

  ■ 规划

  北京城市空间结构

  ●一主: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一副:北京城市副中心

  ●两轴: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多点:门头沟、房山、顺义、大兴、亦庄、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10个周边城区

  据2017年3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草案)》

  ■ 背景

  北京经历七次城市总体规划

  2014年北京正式启动了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市第七次编制总规。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作为首都的北京开始进行第一次(1950年—1957年)总体规划编制。而恰恰是这次规划,决定了北京后来的“单中心”发展模式。此后,1958年、1973年北京又进行了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1983版)是改革开放后北京市编制与实施的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要求采取强有力的行政、经济和立法措施,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严格控制在北京新建和扩建企业、事业单位,有计划地疏散市区人口,着重发展卫星城镇,逐步把市区的一部分企业和单位迁移到卫星城镇。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则提出重点实现“两个战略转移”,即城市发展重点要逐步从市区向郊区转移,市区建设要从外延扩展向调整改造转移,并提出要建设通州、亦庄等14个卫星城镇。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将北京的发展目标定位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其中,“宜居城市”概念为首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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