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半个月,记者卧底多家民间贷款中介,揭开了造假成风的民间借贷乱象。这些中介巧立服务费,通过假合同、假证明、假判决,帮助客户获取房屋抵押贷款;有些借贷的年化利息超过100%;倒卖个人信息,电话推销贷款更是令人不堪其扰(3月27日《新京报》)。
记者揭开的贷款中介公司乱象最令人触目惊心的就是制造假判决。报道中提及,某贷款中介的人员先从法院判决文书网复制判决文书模板,在此基础上改动字眼,伪造当事人的离婚判决,接着又从相关法院网站查看审判员、书记员等人的姓名,写在判决书的落款,再随意编造一个日期,一份判决书就完成了。
然而一份真实的判决书,需要严格履行诉讼程序,还要法官对证据材料进行专业的判断分析,对于撰写成文的判决,要精心核对防止出错。而且作出判决的法官还需要多项严格的履职前提,要获得相应学历、通过司法考试、具有多年工作经验、获得人大授权的审判资格等。上述这些限制条件都是为保证法官具有履职能力,保证法官的裁判公平公正。法官作出的判决关系着生杀予夺,即便是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案件,一份判决书也关系着当事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所以说法官的裁判直接影响着个人的切身利益和安全感。
非常严肃的判决书对某些贷款中介来说,只需要利用电脑软件技术,或者再刻几枚法院公章,即可实现“判决书”批量化、个性化的生产。贷款中介利用这些虚假的判决书、证明材料等资料顺利帮助客户骗取银行贷款。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银行对这些虚假判决书、证明材料无法准确辨别,让弄虚作假的贷款中介屡试不爽。
银行贷款审核程序失灵,让贷款中介成为了山寨法官,司法判决的公信力、裁判文书公开的平台、法院的官网等都沦为山寨法官的利用对象,另外还直接导致银行产生不良贷款,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银行贷款程序存在的巨大漏洞直接催生了山寨法官行业,这种漏洞的产生要么是因为银行贷款职员为谋取非法利益故意为之,要么是银行与法院及相关国家机关的联络机制存在缺陷或者失灵。
事实上,银行与法院之间的联系应该是非常紧密的,2014年最高法与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据了解,全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共约22万个,目前,最高法“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已经覆盖了其中的70%,这些文件与数据都充分说明法院与银行之间具备建立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的基础。
总之,要防止贷款中介成为山寨法官,同时也要防止某些贷款中介公司成为山寨执法机关,必须引起银行以及司法、执法机关高度重视,一直被山寨的结果只能是公信力的凋零。法院与银行之间相关联络机制失灵,就会在客观上损害司法机关和银行的公信力。因此,必须要让银行贷款工作人员能够准确、高效地核实法院裁判文书,核实其他法律性证明材料,将所有虚假贷款资料拒之门外。还应将违法放贷者、山寨法官们绳之以法,进而捍卫司法权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