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只是挂在墙上,而是要化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文化部部长雒树刚12日说,要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贯彻落实,督促各地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围绕标准化、均等化把公共文化建设中的短板补齐;公共文化设施既要建好还要用好,不能开张的时候热热闹闹、运营的时候冷冷清清,要唤醒“沉睡”状态的公共文化设施,切实提高服务效能。
雒树刚是在当日举行的文化部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番话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6年12月2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谈到这部法律的亮点与特点,雒树刚说,一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二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同时明确要激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三是强化政府的兜底作用;四是坚持统筹协调,共建共享。
上周末从山西两个国家级贫困县——静乐县、娄烦县调研回来,雒树刚感触很深:“我们国家现在基本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是了不起的成就。”他进一步说,按照行政村算,2/3行政村都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每个社区基本都有文化站,每个县城里每个区基本都有图书馆、文化馆,每个市基本都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中央、省、市、县、乡、村六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确立。
同时,雒树刚也指出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不平衡,东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多、中西部少;城乡不平衡,城市投入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边远地区设施相对落后、投入少;群体不平衡,针对盲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还不完善。 二是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高。
“下一步要补短板,‘三个不平衡’就是我们的短板。”雒树刚说,服务效能提高的关键在于公共文化服务思路的转变,要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主导,但不是政府包办,只有让群众“点菜”,群众才能给公共文化服务“点赞”。
据了解,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牵头部门,文化部将研究起草协调组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任务。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等相关改革任务落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