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我老了,该如何看待孩子的看望呢?恐怕不会求着孩子经常看望,更不可能通过奖励或起诉的方式逼着孩子看望。强扭的瓜不甜,孝心一旦货币化,亲情会不会贬值?
为激励子女经常到护理院探望父母长辈,苏州一家护理院别出心裁地推出了“奖孝金”管理制度。这项制度规定:子女两个月内到护理院探望父母长辈超过30次,就可获200元现金抵用券,“奖孝金”现金抵用券,可以在缴纳老人相关费用时抵用。该制度推出后,子女前来看望老人的频率明显增加。
从子女看望老人次数暴涨,足以说明“奖孝金”管理制度已发挥效果,当然是好事。只是不知道这些子女好不好意思领奖金?看望父母本来是做子女的本分,经“奖孝金”提醒才增加频次,该羞愧才是,如果厚颜领奖金,也够让人无语的。
有网友戏称,这个奖是护理院故意设立的,就是“打脸”不肖子孙的。此说未免诛心,但在客观上,这个奖起到了道德警示之效,只不过披着温柔的马甲,用一种正向激励的方式。护理院的良苦用心,公众能感受得到,那些做子女的更应该感受得到。其实,常回家看看本是法定义务。尽管所谓的“经常”该如何界定,一直颇受争议——究竟是一天一次还是一周一次,抑或一月一次才算经常?但看望父母,不可推脱,确是不争事实。
如今,苏州这家护理院以他们的理解重新定义了“经常”。按照其奖励规定,两个月看望累计超过30次,可获200元现金抵用券;超过20次,可获100元现金抵用券;累计超过10次,可获50元现金抵用券。换言之,如果每月低于5次,就不算经常,拿不到奖金。如何看待这个“定义”?如果两个月累计看望30次,平均两天一次,对一些子女来说恐怕并不容易做到。
一般来说,既然把父母送到护理院,大都说明没时间照料父母,也很难做到天天在病榻前问候。对于这类人来说,即便奖励更多钱,他们也做不到两天一次探望。而子女真愿意看望父母,也绝不是冲着钱去,两个月最高奖励200元,平均一个月奖励100元,谁会看在眼里呢?再说,这种奖励只是道德上的劝告,并无强制性。我们常说世上有两件事不能等,一是行善二是尽孝,毕竟有那么多“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没有奖励,我们难道不应该常看父母?哪怕在外工作,也应该经常打电话。
如果有一天我垂垂老矣,该如何看待孩子的看望呢?恐怕不会求着孩子经常看望,更不可能通过奖励或起诉的方式逼着孩子看望。强扭的瓜不甜,孝心一旦货币化,亲情会不会贬值?为了更好地安度晚年,我要培养兴趣爱好,要追求有尊严的生活方式,我会对孩子说:你们想来就来,不想来不勉强,过好你们的生活即可,不用委屈自己非要看望我、关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