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24日公开通报,因对斧头湖拆围工作重视不够,致使围网围栏养殖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斧头湖水质下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湖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湖北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胜强被免职。
长期以来,受水产养殖户围网养殖、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等多重污染因素影响,斧头湖水质不断恶化,由Ⅱ类退化为Ⅲ类。目前,斧头湖共有围栏109处138802亩,占湖面总面积的73.4%。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湖北省水产局负责组织其直属管理的斧头湖养殖围网围栏拆除工作。但在湖北省环委会下达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养殖围网拆除等整改通知后,斧头湖管理局未按要求完成拆围任务。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称,李胜强作为湖北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对斧头湖拆围工作重视不够,在分管领导和渔政处负责人多次提议推进斧头湖拆围工作时表态暂缓,致使围网围栏养殖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成为斧头湖水质下降的重要原因。对省水产局未履行斧头湖拆围职责,李胜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湖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湖北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同时,因坚持原则不够,对分管工作督办不到位,湖北省水产局副局长张汉中被诫勉谈话;因未有效落实拆围工作主体责任,斧头湖管理局原局长夏新宇(已退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现任局长杨振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因未正确履行职责做好配合工作,武汉市江夏区农委主任黄东海、咸宁市咸安区水产局局长葛文斌、嘉鱼县水产局局长熊仕秀分别被工作约谈。
记者了解到,斧头湖是湖北省的五大湖泊之一,地处武汉市江夏区、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市嘉鱼县的交界地带。今年9月,由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等联合举办的“督履职、强作为、促发展,2016湖北媒体问政”直播活动,曾对斧头湖等湖北大型湖泊水库围栏围网养鱼污染水质问题进行了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