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14日在北京召开“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简称:《建设规划》)时表示,力争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
民政部近日会同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建设规划》包括六项任务:一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积极推行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
二是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切实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群体等的服务需求。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融入城市社区;着力推进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便捷化。大力发展城市社区物业服务,建立行业监管机制、属地协调机制和居民评价机制,切实提升企业诚信和服务质量;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和专业服务常态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和志愿服务台帐。
三是健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
四是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城乡社区服务人才来源渠道。力争到2020年,每个城乡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区社会工作者。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志愿者培训管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志愿服务评价激励等制度,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做好城乡社区服务人员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构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力争到2020年,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60%,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30%。
六是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完善城乡社区自我服务机制。力争到2020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建立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健全城乡“三社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