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改为“高档化妆品”,对高档美容、修饰、护肤类化妆品征收税率调整为15%,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内地消费税改革逐渐在实施这一年以来的酝酿。城市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顾海兵根据2015年的总体数据略计,在15万亿的财政收入里,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约3万多亿,企业所得税近3万亿,营业税约2万亿,消费税约1万亿,消费税在中国整体税收中仍是较大税种。
今年上半年,内地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扣减出口退税后为64979亿元,同比增长9.4%,扣除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翘尾增收等特殊因素后,增长5.1%左右。
相对于营改增,消费税改革更加复杂。根据早前的消息,财政部官员普遍支持减免日用化妆品消费税,而烟酒类产品消费税率可能面临上调。顾海兵认为,烟酒行业利润率极高,对大量实体经济不公,对社会健康发展也不利,所以应该在短期内有更高的税率来调整,某些其他税目减免或调低,而整体的消费税从长期看来应逐渐取消。酒厂负责人朱蓉表示,即使烟酒类产品消费税率上调,因上调税点不高,对厂商影响不会很大,他们支持国家政策,同时希望这些财政收入能够更多地投入到医疗、教育等领域。
公共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国防、交通、科研、医疗、教育、环保等领域,税制的匹配和税率的设置都在调节社会经济结构。世界各国在商品税征收的改革中,重点均在消费税的改革上,特别是在税率方面尤为突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诞补充观点,认为内地消费税在产制环节征收,将来要逐步改到地方由零售环节征收。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比例由原来的中央分75%、地方分25%调整为中央地方各占50%,两三年后的发展还是未知,消费税也许可以作为地方将来主体税种的一个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