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7日闭幕,会议补选刘长龙为长春市市长。
1963年8月出生的刘长龙,于1985年8月参加工作,经济学硕士。历任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吉林省财政厅厅长等职。
在今年9月27日,刘长龙被任命为长春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并被提名为长春市市长候选人。至此,空缺近3个月的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市长一职有了新人选。上一任长春市市长姜治莹于今年6月出任吉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当选后,刘长龙向宪法庄严宣誓。他同时表示,将牢记发展这一第一要务,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长春所有问题的关键;牢记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