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微信朋友圈被一则“年收入12万元以上是高收入群体”的文章给刷屏了。文章称,国务院近日发文,在个税改革中,将对这一群体“重点调节”。于是,“不明真相”的网友又“怒”(转)了。有网友点评:年薪12万在北上广只能“吃土”。
不过,这又是典型的谣言体。昨日,新华社出面辟谣:“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24日对新华社记者回应说,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
实际上,只要去查对文章提到的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文件(《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就可以看到里面压根就没提到这档子事情。相关文章不过是借里头一句“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先把12万元以上收入定义为高收入,然后就进行各种臆测了。这类文章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无疑给公众带来了误导。经常被这类谣言煽动的读者,也该提高辨别能力,别老被人牵着鼻子走,被骗了点击还茫然无知。
但这种说法颇具蛊惑性,可谓抓住了人们的“痛点”。一方面,多数人对触及个人利益的收入与税收问题都很敏感,一旦政策有所变化,自然会高度关注。另一方面,12万元与高收入挂钩,也并非随口一说,而是有一定的现实背景。这就是,从2006年开始,相关法规规定,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应自行申报个税。虽然从具体实践看,这只是要求个人填张表格,并不会再行征税,但一直被公众视作准备对相关人群征税的“前奏”。误读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这说明,相关规定执行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做好解释工作,导致人们理解偏差。再者也表明,这一规定可能已不适合于当下,应尽快作出修订。年收入12万元放在10年前也许属于高薪,但如今在国内许多地方,已经完全谈不上了。比如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正如网友所说的,年收入12万元要想买套房子,起码得不吃不喝几十年。那么,依然沿用10年前的自主申报标准是否还合适,确实是一个问题。
此外,正因税负关系到民生问题,今后若要修订个税方案,应当提前公开征求民意,取得基本的社会共识。对高收入群体多征税,这是国际通行的税收原则,但对何为高收入,不同地方不同人群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比如说,12万元以上年收入,在国内东部沿海地区也许不算什么,但在国内西部欠发达地区,确实属于高薪。那么,在个税改革中如何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也是应当关注的问题。
从这些方面看,“年薪超12万元将加税”固然是不折不扣的谣言,却不只让人虚惊一场。特别是在实体经济面临压力、人民币贬值以及个人收入增长放缓的大背景下,这起“茶杯里的风波”,至少折射了人们的一些焦虑情绪。对于谣言,既要用铁一般的真相粉碎它,也要用有力的事实打败它。这样的话,谣言才不会变成遥远的“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