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的通知
建人[2016]21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各社会团体: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6]146号),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负责拟订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等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