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大师生骑电动自行车的,须办理北京大学非机动车通行证后方可入校。12月1日起,学校将禁止无证电动车入校。昨日,北京大学保卫部发布了《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称此举是为“整治校园电动车乱象,防范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秩序”。(10月11日《新京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学出于校园交通安全的考量对车辆进行管理,要说本无可厚非。既然机动车进出校园,需要办理通行证,那么,速度远超自行车甚至接近机动车的电动车,被纳入校园通行证管辖的范畴,要说也没啥不合理的。尤其是当“此前曾出现过多起比较严重的电动车事故,致学生受伤”,北大对电动车加强管制,并非想当然拍脑袋,而是相当有的放矢。
应当承认,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隐患的确不小。无论是驾驶者安全意识差、超速行驶,都意味着交通安全隐患。假如任由电动车在大学校园内横冲直撞,危及师生安全,当然不应容忍。尽管北大限电动车,也引发了“闭关锁校”的质疑,甚至有人拿国外高校根本不设围墙,车辆随意出入作为比照。不过,由于社会环境与发展渊源的差异,非要国内高校校园在自由开放程度上向国外大学看齐,的确也脱离现实。假如国内高校不设围墙的话,校园道路会否拥堵严重甚至成为停车场,恐怕并非杞人忧天。
可见,国内高校的特殊校情,决定了围墙和交通控制都有其必要。但具体到电动车引发的问题,究竟该如何管,却大有讲究。北大的策略是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通行证管制,而通行证根本上是一种数量管制,尤其是对校外车辆收办证费,则是通过提高成本的方式控量。应该说,乍一看来并未简单“一刀切”的通行证管理模式,本值得期待。但细看规则,北大竟然直接规定2016年10月20日及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都不予办证。言下之意,只有存量车可以继续用,以后师生新购买的电动车都将不得入校。对于合理增量的一刀切,显然难言合理?未来新入校的老师和学生,被直接剥夺了电动车的校内使用权,究竟是否公平,更值得商榷。
不仅如此,电动车带来的校园交通风险与隐患,真要有的放矢地剔除,仅仅靠通行证设限显然还远远不够,违规超速导致的电动车事故,究竟责任和原因何在?肇事者是否都是校外人员,校内师生驾驶电动车是否都安全合规?也值得追问。假如缺乏对校内人员电动车驾驶的规范,有了通行证,风险其实仍未排除。相形之下,国外高校校园尽管并不对车辆限行,但即便对自行车也有看似唠叨多余的安全提醒。
北大的电动车通行证,不要沦为简单粗暴的控量,而是注入更多的安全规范与服务意识,恐怕才是其成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