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镇化加速:农民转让宅基地获房票可抵购房款
时间:2016-10-03 15:33:25
来源:城市化杂志
近日山东省出台《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70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完全市民化。根据《规划》,今后山东将推进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济青将加快取消购房面积等落户限制。同时,山东还将为农民进城购房提供优惠,留住进城农民。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农民进城购买住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收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县(市、区)政府可参照当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发放等额“房票”,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作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