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8日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提出2017年-2020年建设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300个左右,积极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指引》要求,按照完整的生态循环农业链条进行项目设计,项目建设原则上须包括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等三部分内容,同时兼顾资源利用的多样化和废弃物处理的不同方式。
在具体项目设计时,项目单位可根据区域和自身条件,在完整设计的项目建设内容中,围绕关键环节、关键措施、关键技术,进行菜单式选择和搭配。
就投入规模而言,《指引》明确提出,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控制在1000万元左右(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比例高的省份可适当降低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全部财政资金投入控制在1500万元左右)。地方财政投入比例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原则上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政策执行。
《指引》特别提到,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并负责项目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