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1.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河北和腾城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3.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院
4.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6.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7.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8.福建省建盟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