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从9月20日起,启动河南、山东、黑龙江等16省区市户籍群众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证件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暂不能办理异地受理。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负责人说,此次启动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包括河南、山东、黑龙江、安徽、山西、四川、辽宁、吉林、甘肃、湖南、浙江、重庆、贵州、云南、宁夏、青海等16个省区市。此前,北京警方已经启动津冀等10个省区市户籍人员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据介绍,在京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这些省区市户籍人员,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申领人可就近向全市城区近郊区范围内的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远郊区的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分局,可到所在的城区派出所或户籍大厅申请办理。
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目前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系统不支持照片扫描。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将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据了解,北京警方启动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以来,共受理外省市群众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253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