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30日对外通报4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周晴等5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突出受到责任追究。2009年至2015年期间,该站副站长周晴及监督员和返聘人员等5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购物卡及消费卡,共折合人民币9.31万元。周晴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其他参与人员也受到相应处分。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黄群因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被问责。2011年至2015年,黄群在担任南山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3.9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其财物共计53.9391万元。黄群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佛山市高明区政协原专职常委李卫文因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08年至2014年,李卫文在担任高明区建设局局长、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区政协专职常委期间,先后13次在节假日期间违规收取他人礼金共计3.6万元。李卫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揭阳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陈电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至2014年中秋、春节期间,陈电锋多次收受揭阳市某礼仪公司经营者李某礼金共计1.6万元。此外,陈电锋还对该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负有直接责任。陈电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